新版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修改 新增339个药品(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26
时隔8年后,人社部昨天正式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这也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第四次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

时隔8年后,人社部昨天正式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这也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第四次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新版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4%;关注儿童用药和重大疾病用药,增加了职业病特殊用药等,比如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

西药、中成药增幅约15.4%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介绍,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成药部分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陈金甫表示,各省(区、市)可以按规定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本省(区、市)的医保药品目录。“我们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区、市)药品目录发布后,各统筹地区应在1个月内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新变化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新药等

陈金甫表示,药品目录工作方案中提出“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专家组在评审中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对上述药品予以重点考虑,并注重做好与医药领域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

新增尘肺病治疗药品

陈金甫表示,2017年版药品目录不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同样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目录制定中对工伤保险用药予以了特殊的考虑。一方面充分考虑了职业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药需求,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另一方面药品目录中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等5种药品的“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这些药品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属于基本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要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下一步还将指导地方及时按规定将疗效可靠的工伤保险治疗药品列入地方调整的目录当中。

■目录特点

增91个儿童药品品种

■新增了91个儿童药品品种。药品目录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达到540个,加大了儿童用药保障力度。

■加大了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意味着研制和生产出质量更好、疗效更佳、成本更低的药品。为此,目录调整中将2009年后上市的新药作为重点评审对象,并对其中的创新药进一步倾斜。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批准的创新化药和生物制品中,绝大部分都被纳入了2017年版药品目录范围或谈判药品范围,仅很少的品种因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疫苗)或临床认可度较低等原因未被纳入。

■重点考虑重大疾病治疗药物。治疗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了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大力支持中药、民族药。在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基础上,加大对中药和民族药的支持力度,2017年版药品目录中西药与中成药占比分别达到51%和49%,基本持平。专门组织了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对蒙古族、藏族等民族的传统药进行评审,新增民族药41个,增幅达90%,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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